请问一个判决进不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标准是什么?

张首席到最高法后,直接取消文书公开上网(内部不让文书上网)。

后因舆论巨大,就搞了个案例库。

同时,要求各级法院按一定比例上传文书公开。

于是乎,不管是从省力角度出发(文书越长,需要隐名地地方越多),还是从安全考量(有的当事人经常以涉及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)。

能上网公开的就以驳回起诉、撤诉类文书居多了。

不过最高法也注意到了这一点,也要求尽量公开判决书。

某些人别急着反驳说有关文书公开上网有最高法院自己发…。

请问一个判决进不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标准是什么?